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知识总结 —— 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
第九讲:地方国家机构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本行政区域的全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每一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定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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